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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
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为:初级、中级两种。
1、报考条件:
基本条件: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财政经济法律、法规、财务会计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;
(2)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本职工作,遵守职业道德;
(3)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。
*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高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(2)中等专业学校非财经专业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(3)中等专业学校财经专业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(4)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非财经专业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(5)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经专业毕业。
*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持久战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大学专科非财经专业毕业,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。
(2)大学专科财经专业毕业,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(3)大学本科非财经专业毕业,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(4)大学本科财经专业毕业,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。
(5)硕士研究生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(6)博士研究生毕业。
(7)国家机关工作,财经类本科毕业且工作四年以上。
*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非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,可报名参加相同层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,须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,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,须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,计算到报考当年12月底止。
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报考;已招考并考试合格的不予发证。
2、考试科目:
初级考试科目为:成本会计、经济法基础、初级会计实务。
中级考试科目为:财务管理、经济法、中级会计实务。
3、证书管理;
按规定全科考试及格,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,证书代表一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,实行考聘分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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